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草拟本县农业和农村的重大政策、规定、意见、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
机构信息
地区: 鹤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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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 0718-5282328
地址: 湖北省鹤峰县九峰大道161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草拟本县农业和农村的重大政策、规定、意见、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项目的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研究、草拟农业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

(三)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指导、参与全县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订;指导、协调本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方针和政策,拟订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推广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五)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农用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

(六)组织实施农业技术和农业产业质量国家和部颁标准、地方性标准;管理本县内种子、种苗、农药、复混肥等质量监管以及农资市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管理本县内植物检疫。

(七)研究、提出我县外向型农业的发展战略与对策,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省间农业经济、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县农业的对外开放。

(八)按权限负责农业投入资金的安排和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

(九)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荐和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特色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十)负责处理全县农业灾害的有关工作,组织人力、物力指导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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