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咸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18-6822568 值班传真:0718-6825651 |
地址: | 咸丰县高乐山镇前胜路60号 |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党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人事、老干部、舆情、宣传报道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办理政府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综治办:
制定并完善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突出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好综治工作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协调组织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经验。
3、乡村振兴办: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
4、征地拆迁办:
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