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来凤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18-6282359 |
地址: | 湖北省来凤县喳西泰广场文化馆4楼 |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
(三)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联活动。
(四)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活动行业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五)统筹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同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弘扬民族文化,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勘探项目的具体实施。
(八)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网络,协调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九)指导推动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指导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建设。
(十一)指导督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文物、出版、旅游、体育、电影、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局、财务审计股、文化艺术股、旅游工作股、广播电视股、体育工作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