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来凤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18-6282304 |
地址: | 湖北省来凤县档案大楼4楼 |
1、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能。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根据决算安排,制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8、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
9、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
10、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11、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12、负责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财经所有关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综合股(行政审批股)、财政信息股、法规税政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商贸股)、金融股(国际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股(预算绩效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