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夷陵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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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717-7822894 |
地址: | 宜昌市夷陵区锦江大道59号 ;邮政编码:443100 |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夷陵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监测,组织实施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防控。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七)制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则、服务规范。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八)贯彻实施国家生育政策,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拟订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发展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
(十一)承担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三)开展卫生健康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归口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