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1.负责市直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2.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3.负责市级党政机...
机构信息
地区: 东宝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7月6日-8月31日)
电话: 0724-2331876
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53号
详细介绍

1.负责市直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2.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3.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4.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下简称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和市政务中心,以及指定的生活区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市直机关职工住宅小区的统建、分配与管理,以及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管理等工作。按PPP模式履行荆门剧院相关职责。

6.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为市直机关提供餐饮、会务、安保、绿化、物业管理和公务用车应急保障等相关服务。

7.贯彻落实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定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研究指导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电子政务、会务、机要保密、安全、信访、档案、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财务科。负责拟订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财务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以及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3.基建维修科。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建设和维修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职工住宅小区的统建、分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务中心办公区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按PPP模式履行荆门剧院相关职责。

4.办公用房管理科。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配置和处置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公务用车管理科。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辆编制审定、配备更新、报废处置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6.标准化建设科。负责市级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负责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党群工作。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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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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