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乡村振兴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中共湖...
机构信息
地区: 掇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24-2378716
地址: 荆门市掇刀区双喜大道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主楼西2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和《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荆发〔2015〕12号);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市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财政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备案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考察、论证、筛选、审核、备案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负责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

(四)负责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落实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 “雨露计划”等专项工作,并组织检查验收。

(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活动;负责联系协调驻市中直、省直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协调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

(七)拟定全市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指导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八)负责全市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加强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及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工作。

(九)承担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市乡村振兴局共设立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科、开发指导科、社会扶贫科、大柴湖振兴发展指导科、扶贫监测与信息管理科。

(一)综合科。负责办机关内外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扶贫网站及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负责办机关人事工作;负责办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办机关党群及纪检监察工作。

(二)开发指导科。负责编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县(市、区)专项扶贫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指导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兜底保障、雨露计划等重点工作推进;

负责老区建设与开发。

(三)社会扶贫科。动员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工作和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全市行业部门实施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承办市直部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

(四)扶贫监测与信息科。扶贫监测与信息科。负责建档立卡对象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负责扶贫信息大数据比对管理工作。

(五)大柴湖振兴发展指导科。负责编制大柴湖振兴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柴湖振兴发展重大事项的协调督办;负责大柴湖振兴发展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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