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梁子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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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季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7-60699801 |
地址: |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8号文明楼 |
1、负责拟定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扩面征缴及登记录入工作;负责全区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等证件的办理、核实和发放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核实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巡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管理和服务行为;负责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6.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情况:
区医保局设2个内设机构,1个二级单位。
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市医疗保障局草拟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2、综合股: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扩面征缴及登记录入工作;负责全区医保刷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评估认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等证件的办理、核实和发放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险费用的经办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稽查和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个人的参保违规行为。协助市医疗保障局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协助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区门诊统筹及住院费用、市外就医报销审核;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巡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二级单位
3、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①负责中央、省、市、区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办法宣传解释工作。
②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扩面征缴及登记录入相关工作;做好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卡)等证件的办理、核实和发放工作。
③负责办理辖区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数据变更工作。
④负责办理辖区内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受理工作。
⑤负责做好辖区内医疗救助的受理、审核及费用拨付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