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黎集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黎集镇人民政府下辖25个村(社区),下设人大、纪委、党政、党建、经济发展、宣传统战、应急管理、综治信访、人武部、工会、团委、妇联等12个办公室,镇直管党政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
机构信息
地区: 固始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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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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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信阳市固始县黎集镇黎集社区府西路
详细介绍

黎集镇人民政府下辖25个村(社区),下设人大、纪委、党政、党建、经济发展、宣传统战、应急管理、综治信访、人武部、工会、团委、妇联等12个办公室,镇直管党政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等6个职能部门。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人大办

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负责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组织代表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联系并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镇人民政府及其工转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镇单位的工作;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检查主席团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受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指导和协肋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有关事项。

(二)纪委办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三)党政办

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和接待信访工作;做好督查催办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好会务工作;及时准确的搞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和处理;负责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车连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黎集镇综合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请示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修改、以及上报下发文件材料的审稿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基层思想、经济与工作动态,总结经验与教训,及时向领导反映,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党建办

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上级党委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乡镇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推进村党组织“五个好”建设;坚持经常排查和整顿后进村党组织,确保及时转化;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引导和监督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对村务工作特别是村级财务和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管,指导监督村干部科学、民主、依法治村,廉洁自律。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村情稳定,推动和-谐发展;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乡镇党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实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

(五)经济发展办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镇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镇企业的调查研究;负责拟定镇企业发展规划及编制指导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并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评比工作;按照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镇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六)宣传统战办

协助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抓好统战理论研究和统战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及联谊等活动;协助校领导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及时反馈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负责统战会务工作以及草拟内部公文、计划、总结等各类文稿;负责统战信息材料的交流上报,协助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做好统战部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

负责我镇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习,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险情进行整改;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协助进行应急处理;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领导汇报,确定应急对策;加强应急管理纵向、横向联系,确保应急信息畅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治信访办

负责乡镇日常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将登记受理的各类信访问题和排查掌握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分类,转交乡镇有权处理单位及村调委会负责办理。每日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县信访大厅,重要信访信息及时上报县信访大厅;负责对辖区突出信访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组织联合调处;负责案件承办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协调的相关事项;负责组织乡镇纪委联合对辖区各单位及村委会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考核通报;负责组织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报会和督查通报会;负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接访劝返越级上访人员,并参与县信访大厅对辖区越级上访人员、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法律政策学习培训和协调工作,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负责组织乡镇相关单位及村委会对辖区重点上访对象进行稳控,严防越级访或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

(九)人武部

认真抓好国防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国防意识。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和辖区预备役人员登记以及征兵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工委、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工会

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辖区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十一)团委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对青年工作的指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青年,培养青年的共产主义思想。负责辖区团的组织建设,研究和制定团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组织活动,发展团员,完成日常的团务工作。

(十二)妇联

建立和健全全镇各级妇女组织,完成日常的妇女工作任务。鼓励和组织妇女学习政治、文化、科技知识,提高他们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充分发挥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的作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

(十三)党政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全镇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收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民政救助工作。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渔业、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乡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组织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农产品和农、林、牧、渔新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乡农业部门强化服务宗旨。

(十六)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本辖区内的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制定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土地的地籍、地政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城乡管理、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农林水利、劳资纠纷、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殡葬管理、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及其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和依法委托的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的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协调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村级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终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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