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应急管理局下属预算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地震台、防汛抗旱办公室和救灾办公室。固始县应急局机关内设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4个(固始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县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所和县史河湾改革试验区应急管理所)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一)分析和预测生产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三)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四)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六)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行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