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鄂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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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1-5919069 |
地址: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 |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相对集中许可权、政务服务、大数据建设与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承担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负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行政职权事项的动态管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投资项目的帮办、代办服务,协调联合咨询、联合会审工作。负责受理市场准入类、社会民生类、公共服务类等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
(五)负责组织、协调、培训、监督、考核、管理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做好进驻政务审批事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七)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室)的建设和大厅窗口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督办检查考核。
(九)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十)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化,查处目录内区级项目平台外交易行为,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行政审批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区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征求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2.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协调督办、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
3.与区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区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
内设机构具体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承担局机关日常管理事项,负责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局机关其他股室办事事项。
(二)行政审批股(法规股)。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负责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指导和督办。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负责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1.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全区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负责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承担对全区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指导、监督与考评。2.负责拟订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项目的策划,对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融合方案和共享目录进行审核,对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进行备案。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区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3.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督查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目录内区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