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规章;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
机构信息
地区: 鄂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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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027-60830827
地址: 鄂州市古城路30号
详细介绍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规章;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6)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7)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8)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和产业集群的目标考核工作。  

(9)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10)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3)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4)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5)负责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16)负责电子电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17)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8)负责党的关系归口管理的省、市、国有、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并协助市纪委抓好归口管理企业纪检和监察工作。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有12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规划与技术改造科、产业政策科、经济运行科(市重点企业“直通车”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企业发展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子信息产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人工智能产业科、人事教育科、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离退休干部科。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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