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上蔡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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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除节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夏季) |
电话: | 0396-6934297 |
地址: | 驻马店市上蔡县蔡都大道中段县政府二楼 邮政编码:463800 |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部门,为正科级,挂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局牌子。
职能转变。将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电子政务规划建设指导、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建设、数据挖掘利用、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职责,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职责,“放管服”改革工作等相关职责,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行政职能整合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编写《县政府大事记》。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
(九)负责全县无线电通讯的管理和建设。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人防建设规划、计划;拟定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十二)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十四)负责拟定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方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十五)制定防空救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六)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十七)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九)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十)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二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十四)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二十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六)负责统筹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
(二十七)负责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出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
(二十八)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二十九)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县级政务信息网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三十)负责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三十一)负责统筹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三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和指示;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省、全市、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十三)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为金融监管部门履行职责、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入驻我县;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十四)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三十五)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三十六)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强化对县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三十七)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
(三十八)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三十九)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
(四十)负责全县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十一)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并进行考核。
(四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秘书室。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会议会务及重大活动安排;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活动安排;负责公务联络与接待;办理上级来文,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收发、运转、印制;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印鉴管理;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
(二)综合室。负责组织调查研究,草拟、审核政府工作报告、大事记;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查把关;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重要报告、材料、县长文字材料的起草与整理工作。
(三)信息调研室。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舆情等政务信息;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和下发;负责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难点开展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人事财务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党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协调落实一室。服务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发展改革、财政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六)协调落实二室。服务协调工业、科技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工业、科技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七)协调落实三室。服务协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八)协调落实四室。服务协调农业农村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九)协调落实五室。服务协调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十)协调落实六室。服务协调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协调落实七室。服务协调公安司法、信访稳定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公安司法、信访稳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室。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的审批材料上报工作及其他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审核审批工作。
(十三)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室。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汇总和编制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评估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统筹规划与管理县级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负责全县政府内网建设管理;建设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承担电子监察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与管理。组织拟订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网络等建设标准;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拟订“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全县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十四)人民防空工作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县人防建设规划;拟定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计划;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战时组织群众进行疏散掩蔽,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组织指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工作;拟定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群众防空防灾组织)训练计划并督导落实;拟订防空防灾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落实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机制,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五)金融工作室。拟订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负责驻上蔡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组织推进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引进、设立和改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重组及重大事项;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上蔡县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行业改革和发展,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承担上蔡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蔡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