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遂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96-4922025 |
地址: | 驻马店市遂平县吴房街道勤政路创业大厦3号楼354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订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
(二)负责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负责本县统计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和完善全县社会、经济、科技统计调查制度。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
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县域经济知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考核,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运行。执行省、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
(十)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开展统计业务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人事、机构编制、保密、信息、档案管理、安全保卫、信访收发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后勤、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研究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及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和监测考评股。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并提供全县及各乡镇的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发布综合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和指标体系;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拟订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单位统计并管理名录库。
(三)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和运输、邮电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和运输、邮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工业和运输、邮电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物资能源生产及使用的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工业和运输、邮电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企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房地产业、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贸易外经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社会科技人口统计股。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文化产业、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人口和劳动保障等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