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发展的相关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
机构信息
地区: 襄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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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10-3629230
地址: 襄阳市襄城区溪苑路12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发展的相关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承担市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市区内城市道路等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县(市、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域内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市域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养老服务规划、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难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抓好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配合组建全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动其规范发展。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枳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襄阳市行政区划图。

3.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殡葬管理方面的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和道路搭棚祭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行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需要征求专业性意见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出具意见。

内设机构:

信访办、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办、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基层政权科、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局、社会救助办公室(社会救助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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