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郸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
电话: | 0394-3229596 |
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路166号 |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及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相应的体制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县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推进全县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县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我县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我县在县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外地驻郸经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郸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我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我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四)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县级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拟订县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六)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十九)根据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十)指导全县商务(招商服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