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第一条根据《大悟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大悟县委、大悟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悟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公共资源交...
机构信息
地区: 大悟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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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00-11:30 14:00-17:00 (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12-7211192
地址: 大悟县城关镇兴华路95号(石油大厦正对面);邮政编码:432800
详细介绍

第一条 根据《大悟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大悟县委、大悟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悟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大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推进全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乡镇村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开展大数据分析,负责县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预审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负责大数据中心运行。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九)规划指导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建设,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全县招投标业务的统计和分析,统筹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专家资源共享共用,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职能转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负责协调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取消、下放、承接工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定和调整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等具体工作。

3.与县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数字政府、大数据的规划设计、统筹推进和建设实施,是全县智慧城市、智慧社会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负责全县政府和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重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与应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全县智慧城市、智慧社会的规划指导和统筹推进。负责全县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

6.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做好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资产管理。

(二)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县直单位审批制度改革,指导乡镇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编制三级政务服务机构事项清单,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乡(镇)、村便民服务机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调整和审核县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修订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范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受理程序。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则。组织起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

(三)政务服务和交易管理股(监督执法股)。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负责建立并完善县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督查代办工作制度及服务体系,协调投资项目的受理、办理、协调、督导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综合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行为的考评和管理。负责建设和管理大悟县评标评审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建立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受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中心现场综合监督。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和信息应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活动。

(四)大数据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县数字政府和政府大数据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政府和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和考核体系,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和绩效评估,拟定县级政务信息化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预审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统筹推进各类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承担大数据能力平台、电子证照库等重大平台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电子政务的建设、管理、应用、监督和考核工作,制定网上行政审批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全县重大电子政务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推进实施,负责电子政务网络等全县重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实体大厅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

人员编制

(一)大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4名。

(二)大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本规定由中共大悟县委、大悟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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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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