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商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94-5441687 |
地址: | 周口市商水县富商路商水县公安局产业集聚区派出所南侧 |
1、主管全县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 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 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 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 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 策,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 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 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 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 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 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 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 场、办事处)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 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 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场、办事处)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 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 支。
(4)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 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 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所属乡(镇、场、办事处)政府管理 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 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 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 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 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 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 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 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 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 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 依法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 益。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参与建设 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11、执行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审计安排。承办县政府交 办的相关审计事项。
内设机构
商水县审计局内设 7 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 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和社会保障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 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审计督查与数据审计股 ;所 属 1 个事业单位:商水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