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孝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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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12-2310100(12350) |
地址: | 孝感市春云社区孝感市应急管理局 |
孝感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
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
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
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
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贵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
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
洪抢险、严重旱情应急、地度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火灾预防、
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
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募集、社会救助、慈善救济工作,联系慈善机构,管理、分配救灾救物并监将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
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贲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划和震灾防治专项规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监测、预报,负责市内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监督建设工程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
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
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护,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纠
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而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十八)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防灾
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十)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市
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治专项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森林经营管护单位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 市水利和湖泊局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
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日常堤防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 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部门
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5. 市其他有关部门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职责分工,执行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