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接完成市科技局、市统计局等机构交办的任务。
2.负责国家和省对国家高新区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一区多园”火炬统计、运行监测和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工作。
4.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