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卫生健康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
机构信息
地区: 随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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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随县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县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定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资源普查。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湖北战略随县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精神文明创建、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
(三)规划财务与信息股。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

(四)政策法规监督股(行政审批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方面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综合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县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并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医政医管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全县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医疗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七)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
(八)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氛围。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职业健康股。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完善并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十一)健康随县建设办公室。承担健康随县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随县建设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红十字会工作规划和措施,承担全县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十二)基本药物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规范以及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局属二级单位

(一)随县人民医院

承担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诊疗,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疑难杂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各类事故的抢救和院前急救工作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承担本地区群众医疗保健、医养、医学康复工作;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承担县域内疫苗接种及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全县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打造“一站式体检中心”,为全县人民及各单位提供优质的体检服务;为新冠肺炎疫情定点救治医院,承担随县感染病防治任务和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及医共体建设。

(二)随县中医医院

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负责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不得拒绝接诊;负责本院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及突发紧急事件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县域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工作。

(三)随县妇幼保健院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突出群体保障功能;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四)随县洪山医院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员业务培训、接生员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

(五)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监测、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人员培训指导、防疫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参与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等工作;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两非”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实施监督管理;开展执法稽查,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完成随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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