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随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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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722-3562006 |
地址: | 随县文昌路1号 |
一、主要职能
随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会计师1名。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四)依据权限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随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拟做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三)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全县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依据职责权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依据职责权限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四)基金监管股。推进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属机构及职能
随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两个分别为随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随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定编38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医疗保障政策要求,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具体承担县本级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县医疗保障局派驻相关人员负责镇(场)及以下医疗保障参保登记、资格初审、人员异动、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随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定编10名,隶属县医疗保障局管理,人员从原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划转。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主要职责是:具体承担抽查、核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及相关核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