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红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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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5241438 |
地址: | 红安县城关镇园艺大道168号 |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底组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贵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 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休系,组织落实特殊群体就业、就业援助和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形式分析研判、事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势稳定。
(四) 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县级相关社会宝箱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落实各类人才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政策。
(五) 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引进办法。参与制定全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措施、办法,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
(七) 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八) 实施国家、省、市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扬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扬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扬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扬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一) 指异全县乡镇(场、处)及社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经过机构改革以后,现有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政务服务股、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政工人事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下设9个二级单位、13个乡镇人社中心(均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二级单位包括7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劳动就业局、劳动保险局、机关保险局、城乡居保局、人才交流中心、经济开发区人社分局、劳动保障监察局,1个副科级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技工学校,1个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金结算中心。目前,现有领导党组领导班子8人,三个副局长,二名党组成员(其中一名正科级系原校办主任)、一名总会计师,一名工会主席。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王笔峰: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联系技工学校、上新集镇人社中心。
党组成员李绍谦: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综合实绩考核、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信访协调、共青团、妇联、机关档案、保密、“两案”办理、社区帮建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室、政工人事股,联系二程镇人社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詹俊彦:分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开发区人社分局、劳动保障监察局,联系华河镇人社中心、火连畈人社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林 俊:分管养老保险工作。分管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福利管理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联系八里湾镇人社中心、太平桥镇人社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少锋:分管就业促进、失业保险、农民工工作。分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就业管理局、技工学校,联系杏花乡人社中心、觅儿寺镇人社中心。
党组成员刘承乐: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业能力建设、精准扶贫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股,联系七里坪镇人社中心、天台山人社中心。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江茂长:分管工资福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人才交流工作。分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才交流中心,联系高桥镇人社中心。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樊祥忠: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宣传、文明单位创建、政策法规、政务服务、规划、基金监管、财务、工伤保险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政务服务股、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信息中心,联系城关镇人社中心、永佳河镇人社中心。
科级干部:
肖建平:协助做好余少锋同志分管的工作。
王建新:协助做好李绍谦同志分管的工作。
汪 瑛:协助做好江茂长同志分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