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川汇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94-8568900 |
地址: | 周口市川汇区川汇路 |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定。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办事处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承办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区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
(八)围绕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九)负责区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三)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四)做好区政府的行政事务和信访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管理区政府机关事务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情况,促进全区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
(十七)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负责对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核。
(十八)承办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