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团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13--6301800 |
地址: | 团风县团风大道1号 |
团风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指导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领导信息
张松平,党组书记: 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党务全面工作。
余小辉,局 长:主持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全面工作。
周 兵,党组成员: 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招商引资、社会事务管理,局党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基金监管督察日常工作、工青妇、工会、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宣传、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等工作。
分管局机关政工财务股,信息中心。
童红梅,党组成员: 主持医疗保障基金核査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稽核、组织制定和调整医药服务价格和招标采购经办,综合协调督办,后勤保障,综合治理、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分管局机关办公室,局机关稽核股、局机关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陈高松,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信访维稳、政务业务,经办风险防控,乡村振兴衔接、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简流程提质效、基金征收、基金结算转诊转院管理等工作。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实施全省医保目录和全市支付标准、医药服务联系和管理等工作。
分管局机关医药管理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医保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工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关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预决算、机关财务、基金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定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医药管理股(稽核股)。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方案。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特殊慢性病管理政策。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
(三)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