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
机构信息
地区: 团风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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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 0713-6153208
地址: 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2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国家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县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等政策。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推动全县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制定实施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指导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医疗卫生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团风名医工程”。

(十三)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医用危险化学品、医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卫健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维稳、综治法制等工作。

(二)人事股。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协调卫生健康的援疆、援藏、援外、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出境)有关工作。承担系统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三)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参与制订全县卫生健康宏观政策与改革发展措施并组织分析、评估,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项目建设。

(六)健康团风建设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健康团风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团风建设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血吸虫病防治政策、规划、方案。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并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县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麻风病监测及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测等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八)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实施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督;参与拟订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全县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负责来团风的中外重点保健对象医疗保健、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监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九)基层卫生健康股(老龄健康股)。拟订基层(社区)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妇幼健康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二)卫生应急办公室。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三)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宣传、信息发布、意识形态和舆情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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