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团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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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6150818 |
地址: | 团风县团黄大道特一号 |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5、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
7、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实施国家、省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高校(中职)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中职)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二)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
(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四)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职称股
(五) 养老保险与工伤股
(六)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七) 工资福利股
(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
(九) 团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十) 团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
(十一) 团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十二) 团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十三) 团风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十四) 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
(十五) 团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十六) 团风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十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十八) 团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十九) 回龙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十) 淋山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十一)总路咀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十二)贾庙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十三)但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十四)马曹庙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十五)上巴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十六)方高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十七)杜皮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