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统计局(网上办事大厅)
荆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保障...
机构信息
地区: 沙市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电话: 0716-8278516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262号(市政府大院内)
详细介绍

荆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九)协助管理省属地方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政府信息公开、财务、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局机关、省属调查机构的政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网络信息管理发布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草拟全市统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文件;管理统计资料。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统计事业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承担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检查指导全市统计系统会计基础工作、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省属调查队的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负责机关及系统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统计监督执法科)。

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管理和协调全市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工作;组织贯彻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监督检查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全市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加强全市统计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指导监督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联合惩戒机制,依法查处全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办理全市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巡查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监测预警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协调管理局机关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统计分析资料的审核及全市统计系统分析报告的指导工作;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收集、整理和评估全市宏观统计数据;参与制定有关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协助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五)国民经济核算考核科。

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县市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和区域经济考核工作。

(六)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景气状况及新型工业化进程进行监测;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资源利用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布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贸易外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及公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二)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财务状况统计;组织实施全市交通、邮政、电信业主要实物量指标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机关党委。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荆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荆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国家统计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国家统计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