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宣恩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 8:30-12:00;下午 : 14:30-17:30 |
电话: | 0718-5833009 |
地址: | 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珠山镇人民路129号市民之家四楼 |
宣恩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全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监督定点医药机构采购、使用国家和省谈判药品、招标药品及医用耗材品种。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及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执行州级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 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