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来凤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18-6274686 |
地址: | 来凤县凤翔大道96号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负责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各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推进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实施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管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保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管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监督定点医药机构采购使用国家、省和州谈判药品、招标药品及医用耗材品种,根据全州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要求,维护和使用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及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实施并完善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医药价格股、待遇保障与医疗服务管理股、规划统计与基金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