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医疗保障局
【概况】双峰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
机构信息
地区: 双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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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5:30,夏季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6:00
电话: 0738-6831165
地址: 双峰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内
详细介绍

【概况】双峰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0名;事务中心事业编制60名。

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核查中心)。1个事业单位:双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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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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