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监察室)。协助委领导搞好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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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义马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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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监察室)。协助委领导搞好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管理;负责本委责任目标的督促、检查上报及总结;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治市、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和谐建设、党务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风、政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受理对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受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党组织、行政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单位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发展规划科(市场监管科)。研究提出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检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拟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助做好市政府对三门峡市政府责任目标的衔接,以及对市直部门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重要矿产资源优化配置。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

  负责全市粮食行政执法、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和统计调查;负责全市价格的检测、管理工作。

(三)工业科。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战略支撑产业、产业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

(四)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市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市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

  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中原城市群建设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统筹全市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市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公路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铁路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协调做好铁路建设有关单位的衔接沟通工作;协调铁路建设投融资等问题。

(五)农业和社会事业科。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办理全市以工代赈项目有关事宜。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计划生育、文化事业、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六)重点项目办公室。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组织对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包括中央、省、市财政投资项目)稽察工作。组织对全市重点项目和市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稽察。对有关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依法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负责对义马市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要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并不断补充完善;负责重大项目与国家、省的衔接工作,参与项目的评估、论证。

(七)能源规划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国家、省、市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和省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参与制定与全市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

(八)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价格调控、监测、管理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和成本调查、监测、监审,以及价格鉴证、认证、认定、评估等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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