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商务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发展规划。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商务工作发展战略、规...
机构信息
地区: 渑池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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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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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关镇仰韶大街妇幼保健院北150米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发展规划。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商务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订全县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国内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县流通企业落实好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全县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县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七)承担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药品流通行业机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八)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执行国家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组织申报、统筹指导并规范管理以渑池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大型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县外商投资政策的组织实施责任,拟定相关发展规划;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组织实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牵头负责全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归口领导和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2)县商务局负责拟定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3)县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业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2.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承担全县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落实好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3.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定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发展和建设规划。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落实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招商引资办公室)。协调机关股室工作,负责文电运转、综合文秘、档案、会务、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保密、信访、组织、党建、宣传、纪检、精神文明、工会、共青团、妇女、机关安全生产等工作;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及目标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及其统计管理等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的有关方案、措施,编制协作规划;负责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指导全县招商网络的建设和外商投资项目洽谈,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指导全县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等;指导商品展览展销市场建设,指导重要展览展销活动和跨区域投资活动;研究拟订全县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的配套措施和编制规划,指导跨区域投资活动,指导全县技术协作工作。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环境治理工作,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承担渑池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和服务贸易股、市场运行调节股、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股)。推进市场流通标准化;落实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及内贸综合工作;组织实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相关政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典当、拍卖、租赁、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进行监管。实施服务贸易相关政策;组织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像、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拟订全县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联系、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工作。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研究拟定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
牵头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贯彻实施有关商务行政监管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组织推动相关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
(三)外商投资及经贸管理股(对外贸易股、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股、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股)。落实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品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引进工作;负责全县引进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承担全县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进出口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贯彻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订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我县鼓励外商投资的意见;参与开展外商投资环境的改善及专项治理工作;服务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或备案管理等相关事宜;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拟订全县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牵头负责我县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按要求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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