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林业局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统计。 (二)组织林业生态...
机构信息
地区: 灵宝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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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电话: 0398-3091223
地址: 三门峡市灵宝市崇德路与函谷北路交叉东侧
详细介绍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统计。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和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落实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公益林规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落实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制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管理。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政策。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加强植物新品种安全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管理中央、省、市拨付的林业资金、国有资产,提出上级林业预算内投资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林业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计划,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内设机构

办公室、生态修复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森林灾害预防科、人事财务科

直属机构:灵宝市森林公安局

二级机构

1、国有灵宝川口林场(加挂河南燕子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牌子)。

2、灵宝小秦岭国家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3、灵宝市黄河林场

4、灵宝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服务中心

5、灵宝市豫灵木材检查站

6、灵宝市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

7、灵宝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服务中心。

8、灵宝市湿地保护中心

9、灵宝市林权交易服务中心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三门峡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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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政府

灵宝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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