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商务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许昌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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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长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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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74——2513688
地址: 许昌市长葛市葛天大道市政府6号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许昌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意见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意见措施;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市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措施, 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

(六)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拟订促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协调推进全市流通领域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市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市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务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规范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申报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动态、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承担全市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和有关手续的申报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和决定,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各项商务促进意见、措施的拟订和贯彻落实;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承担系统工会、女工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流通业发展和市场体系运行股。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拟定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研究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意见和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内贸股。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拟订商务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承担商贸物资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依规负责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申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

(四)外贸股。拟订全市外贸促进意见和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市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口、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委托代理招商和驻地招商活动; 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申报、备案管理;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完成联合年报工作;协调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开发区吸收外资分析统计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与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东南亚地区和日本、韩国的招商引资、经贸合作工作;负责与该地区、国家工商部门、经贸代表机构、商协会及企业等经贸机构和民间经济组织的联络。拟订全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意见和措施,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备案管理服务;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牵头负责我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牵头落实“一带一路”和“空中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牵头负责与东欧、中亚及非洲的招商引资、经贸合作工作,负责与该地区、国家工商部门、经贸代表机构、商协会及企业等经贸机构和民间经济组织的联络。

(五)对外开放和对德合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长远发展规划、意见和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好对外开放和对德合作工作。

(六)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发展股。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进社区、电商扶贫、电商物流等相关工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市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电商村、示范企业、基地建设;拟订我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承担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物流转型发展规划、意见和措施,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联系、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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