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桂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电话: | 0735-4470335 |
地址: | 郴州市桂阳县龙潭东路1号县行政中心 |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和人事人才等工作,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120人。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专家工作股、工资福利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劳动关系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社会保险股等9个股室,下辖县就业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县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县事业单位人员档案管理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等8个二级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和队伍建设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执(职)业资格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等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录用、选调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选聘考试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执(职)业资格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国家行政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表彰的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科研工作和信息网络管理,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工作。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出奖惩方案。
(十四)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