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 联系电话: |
电话: | 0737-5221631 |
地址: | 南县南华北路128号三楼 |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南洲镇南华北路,共有办公楼3栋,办事大厅2个。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80人、退休职工52人。全局设有办公室、信访接待室、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农民工工作和劳动关系股13个股室,以及县劳动监察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中心、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7个局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入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实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工勤人员福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