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温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电话: | 0391-3829001 |
地址: | 焦作市温县子夏大街1275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资料整理,做好城区和农村街道、路、巷门牌的设标命名工作。
(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婚姻管理政策、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