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修武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
电话: | 0391-7111131 |
地址: | 焦作市修武县老城大街134号(县武装部西二楼) 邮政编码:454350 |
修武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办)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转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细化完善建设管理标准规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融媒体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人民防空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构建完善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支撑保障体系、重大项目体系、长效机制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人民防空良好环境。
县人防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绝对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并协同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县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
(四)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
(七)负责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规划、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
(八)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推进人民防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十一)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
(十三)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十四)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人防办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内设机构及职责
县人防办下设综合股,主要负责四个方面工作: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机关常态化战备值班执勤工作;承办党政军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负责人防年鉴编纂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性标准、规范;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宣传教育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潜力(综合)数据统计运用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及融媒体建设运营调度,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人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中长期建设规划并监督执行;参与编制有关专项规划、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和中央、省、市补助经费项目申报;负责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上解和管理。负责县级人民防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专项经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战备资产储备使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投融资政策。
(二)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乡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相关内容;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检查督导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开发利用、维护管理和使用审批工作;指导检查城市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做好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临战准备工作;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负责易地建设费等人民防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缴;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案件,受理处置涉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举报、信访事项。
(三)组织人民防空袭方案编制修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常规化实战化演训工作;组织参加相关重大演训活动;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重要经济目标目录和编制防护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和实施防护方案;战时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平时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承担县人民防空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县直、驻修单位人民防空建设;承担县直、驻修单位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和疏散地域、疏散基地建设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疏散避难训练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审核审批。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指挥通信信息网络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警报发放工作;负责指挥通信网络安全、信息防护及容灾备份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建管运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四)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