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山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5:00-18:00(夏)/14:30-17:30(冬) |
电话: | 0391-3555108 |
地址: | 焦作市人民路1969号 |
山阳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定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装备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