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未央路29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
机构信息
地区: 武陵源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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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 0744-5628151
地址: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未央路29号,
详细介绍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未央路29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览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领域 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 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与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竟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按权限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查处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 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 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依职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利用等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落实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查处商标、专利违法行为。按权限 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七)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 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武陵源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市场准入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促进优 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 源发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 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 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 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公安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安分局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区 公安分局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 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单位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区布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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