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全区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机构信息
地区: 凤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电话: 0373-7039598
地址: 新乡市凤泉区宝山大道131号 邮  编: 453003
详细介绍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全区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宣传、普及等,提供农业技术及农产品市场信息,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指导农业生产。

4.负责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制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

5.承担参与制订垒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区域政策;研究制订全区农村经济结构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落实国家补贴、农村金融信贷等惠农政策。

7.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仲裁;负责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8.负责区域内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资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负责区域内林术采伐限额的编制及林木采伐的审批,负责全区农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农业资源和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农业区划工作;参与村镇建设规划。

10.负责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农业科技情况、科技人才、科技信息的交流活动以及农村科技组织建设。

11.负责组织,协调凤凰山森林公园、矿山公园的建设与管理,代管长岭山农场。

12.负责组织、督查全区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维护林业生态安全。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新乡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新乡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