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生态环境分局
凤泉区环境保护局简称区环保局,是区常设机构,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1、承担落实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 2、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3、负责全区辐射安全的监督...
机构信息
地区: 凤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电话: 0373-3918111
地址: 新乡市凤泉区市场街北街 邮  编: 453003
详细介绍

凤泉区环境保护局简称区环保局,是区常设机构,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1、承担落实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

2、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3、负责全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4、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

5、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7、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8、开展与外地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参与组织有关环保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

10、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受理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量核定及排污费征收,组织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参与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

内设机构

凤泉区环保局为正科级行政管理机构,下设综合性办公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新乡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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