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城市管理局
内黄县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
机构信息
地区: 内黄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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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9月30日)
电话: 0372—7712109
地址: 河南省内黄县枣乡大道南段458号
详细介绍

内黄县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考评,以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考评工作。

(四)负责城区园林绿地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城市绿化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工作;负责县管公园的综合管理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负责对城市园林设施养护作业单位进行监督考评;负责办理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树木的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园林设施的应急抢险工作。

(五)负责城区亮化照明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的监管。

(七)负责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户外广告、报刊亭、商亭、门店牌匾的管理。

(八)负责城市交通管理方面大型公共停车场管理和公共自行车的管理。

(九)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占压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行使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城市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建筑渣土执法和监管。

(十二)负责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并监督其数据结果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维护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活动的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打击妨碍城市管理工作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

(十四)行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工程项目中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纸、质量监督、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行政处罚权;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国有土地上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区道路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报刊亭、商亭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区绿地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除瓶装燃气管理以外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承担内黄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食品摊贩监管执法职责分工。内黄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照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工作。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查处职责分工。内黄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内黄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设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以及安全、消防、平安建设、政务公开、信息统计、网络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工资、考核、任免、奖惩,组织干部教育及各类人事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技术工人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与表彰;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系统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装备财务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经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负责编制本系统年度财务计划;负责本系统建设、管理资金计划的具体落实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预决算执行和审查工作。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装备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负责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标准的制定;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活动中争议事项协调、界定;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程序以及案件、卷宗的监督、管理、检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法律顾问事务管理工作;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等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证件、标识的审验、发放等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四)审批服务股。负责本系统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便民中心窗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的增、减变化备案等工作。

(五)城市管理股。具体承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督、考评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方面重大迎检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负责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负责园林绿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城市绿化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公园的综合管理、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园林设施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办理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树木的审批手续,并对城市园林设施养护作业单位监督考核;负责城区亮化照明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单位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大型公共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监管和违法停车系统建设、管理和查处的监督工作;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违规取土、占压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的拆除、处罚;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监督处罚;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和处罚。

(六)督查室。负责本系统内部目标管理精细化考核;负责督察文明执法、依法行政、队容风纪、岗位作为及纠察等工作。负责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市场联动电话转办问题督办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有关部门来函反映问题的落实、处理和反馈;负责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对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督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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