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汤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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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
电话: | 0372-6213493 |
地址: | 安阳市汤阴县政通大道中段 |
汤阴县水利局前身汤阴县水务局成立于1957年元月,2019年1月改名为汤阴县水利局。水利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29人,机关有干部职工27人,副科级以上7人,内设股室8个,正股级8人,下设二级机构5个,全局干部职工精诚团结,上下一心,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汤阴的水利事业上树立了一座又一座丰碑,大大推动了汤阴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有关全县水利行业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制定上级下达的水利资金建设规划并负责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文工作,组织统计水资源信息,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承担水能资源调查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节水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灌区、河流、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八)负责汤阴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和措施;拟订南水北调年度供水计划、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费征缴,组织开展后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扶贫工作;负责农村水能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移民有关政策、措施、方法,编制移民规划、计划;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验收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三)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协商一致。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对南水北调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负责。入河排污口涉及堤防安全和防洪安全的,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县水利局的意见。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督查、人事、档案、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离退休、新闻宣传及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工程管理股(水土保持股)。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病险水库、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审核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工作;负责水利风景区建设。
组织开展全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农村水利水电股(饮水安全办公室)。指导、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的建设与改造;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扶贫工作;指导农村水能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工作。
(五)水政水资源股(汤阴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审批服务股)。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统计水资源信息;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机关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批和便民窗口管理等相关工作。
督导水利行业质量和安全工作,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规划计划股。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项目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编制、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全县水利统计工作。
(七)南水北调和移民股。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负责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订南水北调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量调度计划;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
拟订全县水利移民有关政策、措施、方法,编制移民规划、计划;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验收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移民资金的使用。
(八)河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指导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负责监督指导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四水同治”所涉及水利工程的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