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安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372--3690218 |
地址: | 安阳市文峰区紫薇大道333号 |
安阳县文化旅游局是主管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物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本局前身是成立于1964年的安阳县文化局。2010年,安阳县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部门的职责组建成立安阳县文化旅游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管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4、拟定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6、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文化是商业;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7、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8、指导、管理、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单位、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新闻出版单位、上网服务营业机构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演艺活动、广电节目制作、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监管工作)。
9、负责全县著作权和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10、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监管;
11、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记者站的审核报批和监管;
12、全县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
13、拟定全县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全县对港澳台的文化行业交流合作工作;
15、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交流合作;
16、扫黄打非日常工作;
17、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股室5个:局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文化市场管理股(广电股)、社会文化股、文化产业和旅游管理股;
直属单位
直属机构2个: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文物管理局;
二级机构7个:文化馆、图书馆、非遗保护中心、电影公司、豫剧团、淮调剧团、文物工作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