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安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372--5924095 |
地址: | 安阳市安阳县金凤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管委会院内 |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贯彻落实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有关指示,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来信来电来函的接收、呈签、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保密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值班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日常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ー)承担县政府金融监管以及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属地管理责任;承担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