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郏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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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75-5161058 |
地址: | 平顶山市郏县西大街66号 |
(一)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
(八)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工作,对县政府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负责县长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县长热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港澳事务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市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并协同实施;监督监管全县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防护部分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郏分支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入驻郏县,推动县内金融机构“走出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根据上级部门授权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驻郏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负责全县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统筹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统筹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相关部门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县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十五)领导郏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人防办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县长办(综合股)。负责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县长、副县长日常工作安排和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出席的县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承担县长交办事项的催办工作;负责省、市政府领导来郏考察活动的保障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协调督办、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督办需要督办落实和反馈结果的县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主任批示;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等机关行政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审核、印刷、印章管理和档案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工作。
(二)机要保密股。负责上级来文和机要专线下发公文的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机要、保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对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
(四)县政府值班室(县长热线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市长热线办公室交办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的受理、承办、转办及督办,指导、协调全县县长热线网络系统工作。
(五)信息股。负责向省政府、市政府报送郏县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负责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六)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县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单位做好处置、回应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负责办公室计算机设备的管理维护;承担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及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协调、指导等工作。
(七)职能转变协调股。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办事项;负责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一室。承担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出席的县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长交办事项的日常督查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组织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调研工作;承担县政府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组织撰写工作。
(九)二室。负责常务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常务副县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三室。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一)四室。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二)港澳事务股。负责统筹协调我县与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负责市政府港澳事务科交办的有关事项;承担全县因公赴港澳的送审、管理工作;配合全市与港澳地区重大交流合作事项的协调工作;配合全市与港澳地区民间交往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在郏的合法权益。
(十三)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办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市政府裁决的相关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信息公开、外资审批、投诉举报事项的原级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指导、监督地方和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综合情况汇总、有关会议资料的准备等工作。
(十四)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
(十五)行政财务股。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六)保卫股。负责机关和重点警卫目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到县政府的群众上访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等工作。
(十七)人防工作股。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机关常态化战备值班执勤工作;承办党政军联席会议相关工作;承担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股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性标准、规范;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负责编制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宣传教育专项规划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及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调度,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拟定全县人民防空中长期建设规划并监督执行;参与编制有关专项规划、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和重要补助经费项目申报;负责易地建设费等人民防空经费征缴、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战备资产储备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乡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相关内容;负责人防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检查督导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开发利用、维护管理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临战准备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负责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组织人民防空袭方案编制修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常规化实战化演训工作;组织参加相关重大演训工作;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重要经济目标目录和编制防护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战时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承担县人民防空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县直、市驻郏单位人民防空建设;承担县直、市驻郏单位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疏散基地建设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疏散避难训练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负责拟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警报发放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信息防护及容灾备份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核、建管运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十八)金融办。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提出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全县金融业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拟订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驻郏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组织推进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指导、协调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重组及重大事项;落实上级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要求;配合驻郏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全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落实上级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要求;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驻郏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监管,协调推动行业改革和发展,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的审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研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承担郏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大数据管理工作股。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县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县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组织拟定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网络等建设标准,以及大数据归集、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开放和共享应用等技术规范与标准;拟定县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汇总和编制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评估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负责全县政务内网建设管理;负责县级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等的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县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与管理县级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以及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