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直接领导,行使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辖区内经济建设、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社区服务、社会救济保障、治安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
机构信息
地区: 舞钢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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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75-8185599
地址: 平顶山市舞钢市寺坡街道一街坊4号院 
详细介绍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直接领导,行使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辖区内经济建设、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社区服务、社会救济保障、治安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两个文明建设。

二、管理街道经济工作,制订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搞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搞好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社保和其他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自治能力。

五、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做好待业人员的管理,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工商、税务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八、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辖区稳定。

九、承办上级党委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

负责文秘、内网管理、电子政务、档案管理、保密、目标管理、政研、市长热线件办理、公务接待等工作。

(二)组织办工作职责

1. 负责辖区党员教育管理方案、各项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的起草与编制;负责党员活动的会务工作。
2.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上报党务报表。
3、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开展各项政治理论,以及学习活动,总结经验上报信息。
4、承办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职责

1.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政工作。
2.组织对街道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信访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信访问题的发生。
5.认真落实督察问效机制,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通报督查情况,确保机关制度的正常有效运转。
6.全面完成市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信访办公室职责

1.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街道办事处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社区居委会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深入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五)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
2.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3.定期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向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反馈信息。
4.建立健全群众治安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活动以及军民、警民联防活动。
5.推动、协调、检查本辖区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8.配合610办公室打击,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六)财务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抓好机关财务收入与支出的全面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2.负责财务管理及收缴、支付等项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3.做好机关财务工作的计划、管理及预算、结算。
4.遵守财经纪律,对各项报销单据严格把关。
5.负责流动资金、备用金的管理,严格履行银行查帐、对帐制度。
6.负责机关工资、补贴、居委会工资等发放工作。
7.负责定期对街道社区的财务进行审计。
8.承办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七)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根据我市下达的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指标做好落实。
2.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发挥社区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发挥人口学校、婚育学校及生殖健康服务站室宣传功能,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3.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计生管理新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现居住地管理。
4.抓好全街道计划生育队伍的培训,并定期召开辖区单位、社区计生专职主任例会,发挥计划生育组织网落的职能作用。
5.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好重点人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
6.负责制定本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制定工作目标,总结经验,报送信息,并完成市计生委规定的各项任务。
7.负责办理育龄群众孕检证明,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新生儿上户口,领取独生子女证及保健费,办理迁出迁入等业务工作。
8.做好育龄妇女避孕药具计划及发放工作,指导育龄妇女在节育避孕上知情选择。
9.做好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和征收程序。
10.指导驻街单位对计划生育和避孕药具的管理工作,做好药具计划和发放。
11.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管理同服务,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做好验证、登记建卡、办证工作。
12.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基础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八)城管科工作职责

1. 制定街域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办法。
2.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负责街域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3.加强对街域市容环境卫生、环境秩序、绿化等工作的检查、监督,组织配合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和查处工作。
4.配合市、环境保护部门督察环境污染的治理和违规的查处工作。
5.严格土地管理规定,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规范占道经营。
6.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施工扰民和干扰合法施工现象。
7.组织落实门前“四包”责任,督促辖区单位做好周边卫生的管理。
8.落实“四城联创”任务,完成四创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
9.加强对辖区环卫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环卫人员尽职尽责。

(九)民政所工作职责

1.做好城市困难户的调查工作,审查社区居委会上报的低保户。
2.积极与上级民政局联系,及时上报各种数据。
3.定期到居委会调查保障对象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保障,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
4.及时发现灾情并核实上报,救灾款专款专用。
5.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总结社区建设经验,开展先进社区居委会评比表彰活动。
6.积极宣传《婚姻法》、《收养法》及殡葬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
7.双拥工作要做到基层,优抚服务网络健全,经常开展双拥活动,及时收缴和上交优待金。
8.耐心细致做好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
9.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

(十)社保科工作职责 

1. 劳动力资源管理。负责本辖区劳动年龄内人员的《就、失业证》登记;发放《就、失业证》;对失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
2.职业介绍。做好求职登记和空岗登记,为劳动者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劳务派遣服务。
3.社区培训。组织劳动者参加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4.社区就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并管理社区就业劳动组织;利用辖区内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就业特困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推荐手续及贷款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5.社会保险。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对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职业指导;管理申报失业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失业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衔接。
6.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辖区内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十一)统计办公室职责

1. 开展调查研究、检查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维护企业周边生产经营环境,帮助企业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
3.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4.负责辖区内单位(工业、商业、服务业等)月报、季报、年报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5.每年定期维护、更新我街经济普查单位名录库工作。
6.完成中小企业服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招商办职责

1.完成招商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综合科工作职责

1. 负责辖区畜牧防疫,病虫害防治。
2.组织实施辖区可能发生的各类疫情的监控、预防和上报工作。
3.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4.落实科教兴市,农业,水利以及相关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相关事宜的宣传贯彻落实。
5.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动员全辖区居民保护森林,协助政府林业部门制定辖区林业发展长远规划。
6.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四)妇联职责

1. 利用辖区再就业平台,开展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工作;
2.依托综治办、街政办开展辖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
3.依托街政办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十五)老干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工作。
2.组织和指导老同志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职能,其主要任务是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青少年参与社会有益活动。

(十六)工会工作职责

1. 建立健全辖区各企业单位工会组织,确保作用发挥好。
2.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
4.完成党委以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七)团委职责

1. 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业务水平。 
2.共青团做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组织青年团员积极完成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
3.管理教育引导好青年团员,加强团委的自身建设。
4.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向党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十八)妇联职责

1. 利用辖区再就业平台,开展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工作;
2.依托综治办、街政办开展辖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
3.依托街政办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十九)环保所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定期研究部署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做好本辖区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环境违法问题。

3.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和居民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业面源的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5.配合有关部门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

(二十)文化站工作职责

1.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助各部门做好各种宣传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3.开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辅导并培训各类群众文化艺术骨干,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组织和业余文艺团队。

4.做好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充分利用综合文化站宣传阵地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街道经济建设服务。

5.继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参加市、区级举办的体育比赛,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体育比赛和联谊活动,促进交流、增进友谊。

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本地区的文化艺术档案。

7.积极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做好文物普查和民间艺人申报工作,协助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做好文物的管理、保护工作。

8.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文化室、农家(社区)书屋,以及群众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

9.繁荣文艺,广泛开展健康有益、高尚文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10.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健康发展。

11.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食品药品协管站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有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和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上报信息的汇总上报。

3.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部署,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维护好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4.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5.建立健全办事处、社区(村)两级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抓好办事处本级药品安全监管员和村级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

6.监督市食品药品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对辖区内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二十二)督查室工作职责

1.对各项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对上级和本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包括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查办落实。

3.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把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向主要领导反馈;

4.认真做好干部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及机关卫生等方面的督查,并及时通报各种督查结果;

5.受理上级督查部门下达的督查任务。

(二十三)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机关安全、办公通信、车辆、及后勤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

3.负责机关传达室、监控室等办公设施及职工办公设施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退伍军人服务站 

1.指导社区(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

2.建立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体系,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等服务内容。

3.做好及时悬挂光荣牌和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4.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5.做好政策咨询、帮扶救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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