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民政局
舞钢市民政局是舞钢市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舞钢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制定...
机构信息
地区: 舞钢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电话: 0375-8122116
地址: 舞钢市党群文化艺术中心对面智慧大厦5楼
详细介绍

舞钢市民政局是舞钢市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舞钢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贯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定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监督、指导全市民政行业服务机构的安全工作,督促民政行业服务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舞钢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 理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关 组织实施,承担 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舞 钢市卫生健康委 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 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 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舞钢市民政局会同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舞钢市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科技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监督中央、省、平顶山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贯彻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  

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中央、省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五)区划地名股    

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界勘定、管理工作,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承办全市地名的命名、变更工作;负责地名标志、楼门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信访安全股)    

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民政领域信访工作;负责宣传、督促全市民政行业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监管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标准;指导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民政行业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舞钢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舞钢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

2、依据《舞钢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开展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

3、完成城市居民收入核对工作的其它任务。

(二)舞钢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1、制定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相匹配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完善监督机制,规范低保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

3、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有关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基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网络。

(三)舞钢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2、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用品市场、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3、承办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舞钢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负责婚姻登记相关服务性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舞钢市社会福利中心

工作职责:

1、  对受助人员进行临时性接收、管理、教育,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

2、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人员耐心说明原因,做好不予救助的说服解释工作;

3、 及时有效地处理救助工作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4、 完成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救助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舞钢市人民政府

舞钢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